2024年1月12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 号)文内容:“五、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科教综合楼等项目》变动内容进行非重大变动分析,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信息公开
1、公开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2日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电话:13605519707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科教综合楼等项目非重大变动说明(1).pdf